姓名: | 刘瑞芳 | 登记时间: | 2017-09-05 10: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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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尊敬的陈市长:
您好! 您日常工作繁忙,还要来打扰您对不住!朔州火车站广场舞早上从6点-8点,晚上8点-10点广场舞的音量分贝您派人去测一测,或者不用测就在那里呆一会,人的心脏、耳鼓膜都难以承受,住在这里的居民天天面对如此的噪音真是不堪忍受。能不能派人把这个事管理起来,在法律允许的噪音分贝内适当适时娱乐呢。朔州市火车站是咱们朔州的门面之一,本地人外地人来到我们朔州,面对如此震惊规模的广场舞群体、噪音怎么看待我们,考虑到实际民生,朔州形象,咱们政府能不能治理一下呢?万分期待市长您能帮忙解决此问题,恳请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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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答复时间: | 2017-10-12 11:56:50 |
回复: |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提交的问题收悉,经领导批示,我们将您的来信转朔城区人民政府处办,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市容市貌局进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刘女士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由区监察大队派巡查人员,对发现此类现象采取教育引导方式,劝说组织者在广场使用音响时,减小分贝并缩短广场舞时间。二、加强日常管控力度,强化夜间巡查,减少广场舞扰民的现象。三、由我区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四条等加强此类问题的管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长效机制,对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人员依法处理。 特此回复。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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