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2016年6月起,我市有权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为了尽快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使立法内容更加符合我市实际,推进民主立法,促进依法治市,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市内各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民个人等,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内容:建议者应当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等)、环境保护(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三、征集要求:建议者为单位的,应当提交该项目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等情况说明,并填写《朔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建议申请书》;建议者为个人的,应当提交该项目立法必要性和需要解决主要问题等情况的说明。
四、截止日期: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0日。
五、报送方式: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请写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
信函请寄:朔州市市府街3号(邮编:036002),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033665
传 真:2021968
电子邮箱:szsrdfgw@126.com
联系人:武晓春
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7月4日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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