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淘汰解读
2017年05月10日 10:01 来源:

  主持人:大家好,今天我们请来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苗滋勇,来对“黄标车”淘汰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主持人:哪些情况不能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苗滋勇:以下情况不能办理注销登记手续:(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6)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主持人:小型轿车有报废年限吗?

  苗滋勇:小型轿车是没有报废期限的,超过15年的需每年年审两次,只要您的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就能进行年审。您可以到各个检测机构进行年审,年审需要先处理完违章和事故并通过环保检测。如果您是个人车辆,年审需要的材料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行驶证、环保检测单、车船税完税证明(如果不是本人,还需本人开具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单位车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行驶证、车船税完税证明。

  主持人:私家车报废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苗滋勇:按照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使用年限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虽然对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没有使用年限的要求,但是《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同时规定了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二)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现行机动车年检规定是,非营运的全新7座以下的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检。按照这个计算标准,一辆新注册登记的私家车,连续3个审验周期未检验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而对于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即1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被强制报废。 

  主持人:怎么才能知道车辆何时应当报废?

  苗滋勇:机动车所有人可关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印章,如机动车行驶证签注“强制报废期止20xx年x月x日”章的,应当按照强制报废日期对机动车进行报废并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 

  主持人:机动车使用年限如何规定?

  苗滋勇:根据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年第12号令)。

  主持人:车辆报废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苗滋勇: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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