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社会救助专项资金配套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4年11月05日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

  第10期
  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10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就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各县区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临时救助资金配套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朔城区资金配套情况(单位:万元)
  (二)平鲁区资金配套情况(单位:万元)
  (三)山阴县资金配套情况(单位:万元)
  (四)怀仁县资金配套情况(单位:万元)
  (五)应县资金配套情况(单位:万元)
  (六)右玉县资金配套情况(单位:万元)
  (注:各县区应配套资金由市民政局测算提供。)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的对象是弱势群体,社会救助资金用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社会救助事业对改善民生和稳定社会的重要性。
  (二)加强领导。各县区要强化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结合实际适时调整预算,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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