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17〕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权责清单管理,根据《朔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朔政发〔2016〕67号)规定,决定对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22项行政职权事项的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依据、职权类型等要素和内容进行调整。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相应完善和公布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权责清单有效落实。
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后,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应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9日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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