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17〕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市人民政府决定增加、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44项。其中,增加7项,取消11项,下放管理层级26项。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增加、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增加的事项,要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取消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4日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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