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16〕4号
2016年9月18日,朔州市人民政府转发了经国务院批准国土部以国土资函〔2015〕430号文批复万家寨引黄入晋工程北干线工程,山阴段项目征收山阴县古城镇古城村等5个村集体土地46.564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6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经复核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万家寨引黄入晋工程北干线(山阴段)工程
二、征收位置与情况
该项目征收位于山阴县北周庄镇、岱岳镇、安荣乡沿线。被征地总积38.7583公顷,其中:农用地30.1247公顷(耕地26.9034公顷)、未利用地6.9032公顷、建设用地1.7304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
按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国土资办〔2009〕47号文规定的我县征地补偿执行。
四、安置办法
通过货币和社会保险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予以安置。
五、征收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失地农民。土地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特此公告
山阴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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