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安监党字〔2017〕15号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朔安监党字[2017]4号文件要求,局纪检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六县区及市局各科室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对六县区2016年至2017年5月份完结案件案卷进行了抽查,共抽查各类案卷147份,其中简易程序案件132件,处罚案件15件,共发现各类问题100多条。具体情况如下:
朔城区安监局: 2016年共检查各类企业357家次,下达各类文书206份,其中:下达现场检查205份,责令整改220份,行政处罚1份,罚款5000元。
平鲁区安监局:2016年共检查各类企业421家次,下达各类文书124份,其中:下达现场措施执法文书40份,责令整改文书78份,强制措施文书5份,处罚文书1份;强制措施文书和处罚文书占所有下达文书的4.84%。文书下达数占检查企业次数的29.45%。
怀仁县安监局:2016年共检查各类企业80家次,下达各类文书163份,其中:现场检查文书80份,整改文书80份;处罚文书3份,处罚17万元。下达文书数占检查企业数的203.75%,处罚文书占下达文书总数的1.84%。
山阴县安监局:2016年至2017年5月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46份。
应县安监局:2016年共检查各类企业185家次,下达各类文书346份,其中:下达现场措施执法文书175份,责令整改文书160份,强制措施文书3份,处罚文书8份;对25家企业进行了停产停业,对4家企业停产停业并进行了1.5万元的经济处罚,对7家企业进行了关闭。下达文书数占检查企业数的187%,处罚文书占下达文书总数的2%。
右玉县安监局:2016年共检查各类企业103家次,下达各类文书170份,没有行政处罚。其中:现场检查记录99份,责令整改文书71份。
二、存在的问题
在县区案卷检查中发现各县区存在问题如下:
1、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建设不到位,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专业性强、责任重、要求高、工作强度大,而目前监管执法机构无论是现行编制的数量还是人员的专业素质都远未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同时由于县区安监局的行政编制极少,多数人员为事业编,监管执法人员多数混岗使用;如怀仁县安监局现有在册人员52人,只有14名公务员。由于机构性质等因素的制约,进人困难,人员无法完全配备到位,现有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监管力量薄弱。
技术装备落后,从现状看,县安监部门行政经费不足,日常检查行政执法车辆等基本装备都不足,现代化的检测手段和昂贵的防护器具基本没有配备。工作中还仅凭经验,借助听、看、闻、摸等手段,导致监察执法效能低下。如:平鲁区、应县年拨经费不足十万元。
2、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低,能力较低。全市六县区共有从事安监执法工作的183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件的138人,未持证的45人;从学历上来看,六县区从事安监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32人,和安全监管有关专业的18人,专科120人,和安全监管有关专业的60人,其他31人。受过专业培训的120人,从这方面反映出我市安监执法队伍专业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大部分人是靠经验执法。
3、在检查中发现各县区普遍存在只检查不执法、执法不处罚,处罚不到位的现象。2016年全市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4次,下达现场检查文书680份,整改文书749份,强制文书5份,处罚文书25份,共计罚款:1789304元,其中:执法检查罚款473000元,事故罚款1316304元。从我们看到的下达文书情况就可以很明确的反映出,执法人员到企业检查只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而对现场检查记录上存在的问题不予下达其他的相应的文书。
在检查中发现各县区普遍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如:在抽查怀仁县安监局案件中发现部分文书方案审批表存在领导未签字现象,处罚告知5万元及以上没有案审委员会讨论记录;(怀)安监罚告【2017】02001号,部分文书缺少企业负责人签字或接收人接收证明材料。文书存在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处罚告知、立案审批在同一天出现的不现实现象,存在企业先交钱,后制作文书的现象。
4、各县区普遍存在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的现象。如:部分案卷目录页码与案卷内内容不能对应;文书下达时内容不够细,比较笼统,表达不够规范。
5、在对市局各科室案卷检查中发现各科室文书填写不够规范,部分案卷没有能够证明企业合法资质的材料;各科室在案卷整理中,案卷目录页码与案卷内内容不能对应;在个别科室的文书中甚至于出现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处罚告知、立案审批在同一天出现的现象如右玉元堡村加油站案、山西建设有限公司案;部分文书送达回执,送达人不签字或只有一个人签字的现象普遍存在。
6、2015年市局统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但在在检查中发现普遍存在在检查时不使用执法记录仪现象,有的个别科室使用执法记录仪也不是全程使用,只有部分内容,不能反映出整个检查情况。两个清单不具体、不明确,流于形式,执法检查具有随意性。
三、企业对改进安全执法的建议
在对企业进行延伸时,发现部分检查人员在企业检查时,只检查不留意见,不告知企业在检查完应该怎么做等问题。听取企业汇报时,企业提出如下建议:
1、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新的政策;
2、多请本行业的专家帮助企业发现问题;
3、不同检查组对安全要求不统一。一个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按要求整改完毕后,另一个检查组又说做的不对。使得企业不知该如何去做。形成一种“刚刚学会了、又说不对了;说的不变了,又来文件了”的怪圈。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不仅要在编制上落实人员,还要在素质上提高门槛,选择高素质的专业型人才进入安监系统,同时也要建立安监人员职能考核机制,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安监队伍的素质。
(二)加大安全执法投入,增强安全执法力量。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安全防护装备和福利待遇。另一方面,加大基层安监部门的经费投入,解决基层安监部门技术装备落后的问题,为基层安监部门配备必要的现代化检测和防护器具。
(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针对部分安监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只检查不执法的情况,应进一步的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对检查人员到企业的每一次检查都应做出详细的记录,由监督部门针对问题进行监督,对“不做为,乱做为”的现象,应由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四)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法律依据,加大加强处罚力度,充分运用新安法赋予的处罚措施,以严管重罚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让企业在处罚中加强整改,而不是在事故后吸取教训。??
(五)搞好执法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以提高实际执法能力为目的,采取交流讨论、岗位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文书规范填写,做到一案一卷,规范执法台帐,不断提高文书质量,提升执法水平,达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中共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 8月30日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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