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收取电费 朔州5家物业公司被罚
2017年05月18日 来源:山西晚报

  今天,朔州市工商局发布消息,该局对滥收费的5家物业公司处以罚款,共罚款21.5万元。

  近日,朔州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市区内部分物业公司调查取证后,分别对5家物业公司滥收费用案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罚款21.5万元。

  这些案件全部是物业公司利用其独占地位实施了对居民用户滥收电费的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电力部门证实供电企业对物业公司在居民用电电价基础上以每千瓦时折扣0.03元作为其损耗和管理费用。但是,朔州市区部分物业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相关规定,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分别以每度0.50元、0.53元、0.535元、0.55元、0.60元的价格加价收取电费,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牟取不正当利益。 (记者 王晋飞 通讯员 安泽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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