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智慧化数字城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10月27日 来源:朔州市政府办公厅

  朔政办发〔2017〕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智慧化数字城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7日

 

  朔州市智慧化数字城管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38号)精神,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朔发〔2017〕19号),推进我市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步伐,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28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17年底前,依托市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平台,整合怀仁县智慧城管平台等现有资源,建设完成“覆盖全面、信息融合、运转高效、先进适用”的全市一体化智慧化数字城市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城管)。

  通过城市运行资源“大联动”,构建城市管理“大城管”格局;通过城市管理与技术相融合,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提升我市的城市管理水平;通过智慧城管与惠民服务相结合,加强和拓展城市服务功能,提升政府管理与服务效能,提高城市幸福指数及群众满意度。

  二、建设原则

  依据国家、住建部和省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政策,结合朔州城市特点,本着“先进适用,符合验收标准,满足基本功能”的建设原则,采用市、区(县)一体化建设模式,按照智慧城市子系统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

  (一)理清职责,明确功能。

  根据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合理确定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市级平台主要用于实现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综合评价功能,区(县)级平台主要按照属地的原则,负责城市管理问题的指挥调度、派遣工作。实现对城市管理问题的快速处置和对处置过程的综合评价功能。

  (二)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严格执行住建部公布的相关标准,统一基础地形图,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网格划分、事件、部件编码、信息交换和接口等标准,并在统一的标准下开发软件。同时,系统建设要预留接口,便于升级换代。

  (三)整合资源,先进适用。

  充分整合利用朔州市现有数据资源以及朔州市政务云平台,整合怀仁县智慧城管平台,建设全市统一智慧城管平台,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确保系统的适用性、先进性、可拓展性和可兼容性,为实现朔州市智慧城管信息管理系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指挥有力,处置快捷。

  紧紧围绕提高问题处置效率这一环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畅通指挥调度渠道,加大指挥调度力度,确保问题处置快捷、及时。

  (五)高位监督,科学评价。

  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朔州市级平台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督考核机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确保智慧城管在高效监督下顺畅运转,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范围

  (一)地域范围。

  市本级规划管理范围覆盖中心城区(包括朔城区、开发区)建成区范围40平方公里。其他区(县)覆盖范围由本区(县)自行确定,原则上建成区范围内必须达到全覆盖。

  (二)对象范围。

  按照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GB/T30428.2-2013)中确定的六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类、宣传广告类、施工管理类、街面秩序类、突发事件类、其他事件类,总计83小类)和五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交通设施类、市容环境设施类、园林绿化设施类以及其他部件类,总计121小类)。

  四、整体架构与运行模式

  (一)总体架构。

  充分利用市政务云平台和市政务外网,把整个系统设计为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两套体系。

  1.一个平台,即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平台系统总体架构建筑在四个层次模型之上,基础平台层,是支持系统运行的必要的系统硬件、软件平台;数据资源层,包含了本系统的所有基础数据库;业务支撑层,是支持系统运行的必要的支撑中间件;应用系统层,实现了朔州市智慧城管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功能。系统面向系统管理员、信息采集员、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各专业单位、各级领导和综合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

  2.两级中心,即市级监督指挥中心和区(县)级指挥中心。为了保证这套新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智慧城管组织体系建设的要求,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智慧城管建设模式和经验,并结合朔州市规模和行政管理体制,在现有市城建指挥中心(12319热线)的基础上组建市监督指挥中心,围绕建立和完善监管分离的城市管理思想,构建具有朔州特色的“一级监督、二级指挥”智慧化城市管理模式。

  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营,履行对各级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评价考核,案件的派遣,综合协调的职责,是城市管理体系的实体机构。

  各区(县)政府和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区(县)级指挥中心,负责该区(县)所辖的专业部门的问题派遣、跟踪和反馈,并接受市级指挥中心的管理。

  通过建立监督指挥中心对城管问题的管理和监督考评,实现真正的监管分离。

  3.两套体系,即标准规范体系和信息安全体系。它们是平台系统建设、运行的必要保障。在标准规范体系、安全防护体系的框架内和系统支撑平台上建立整个智慧城管,通过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在GIS平台、工作流引擎和中间件构成的运行平台基础上建设“智慧城管”应用系统,各种终端用户通过统一门户来登录到各个应用系统。

  (二)运行模式。

  采用“一级监督、两级指挥”的管理模式,依托全市统一的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监督和指挥机构,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区(县)级运行为主体,实行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每个单元网格内派出信息采集员,利用信息采集器采集网格内的部件和事件信息,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七个环节,实现专业监督和综合监督的有机结合,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应用的有机结合,政府监督与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精细规范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的有机结合,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的有机结合,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

  五、项目建设模式

  朔州市智慧城管系统建设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服务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解决。项目主要包括系统平台建设、平台运营和系统所需云资源三部分内容。系统平台要依托政务云平台进行建设,借鉴朔州政务云项目建设经验,充分利用通信网络运营商在资金、技术、人才、网络等方面的优势,采用通信网络运营商承建,政府按年支付服务费的方式进行建设,服务期满后,项目产权归政府所有;平台运营采用外包服务的方式进行,与有资质、有资金的专业信息采集外包服务公司合作,按年支付外包服务公司相应服务费;智慧城管系统建设所需云资源按照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等进行量化,按年支付相应服务费。

  区(县)智慧化数字城管平台依托市级平台系统进行建设,只需建设区(县)指挥中心,组建信息采集人员队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开展部件普查,结合本地现状开展网格划分工作。区(县)指挥中心建设费用、云平台租赁费用、运营费用,城市管理中事(部)件普查、更新和维护所需费用及其它费用由区(县)自筹解决。

  六、任务分工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0月底前)。

  成立市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前期调研,制订建设方案,开展方案论证、评审;完成智慧城管建设的招标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各区(县)政府和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机构负责工作开展。)

  (二)建设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1.系统平台运行环境建设。

  为节约财政资金、缩短建设周期、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已建的市政务云平台、政务外网、公安部门的视频监控信息、规划国土部门的基础地理信息等政府公共资源,做好数字城管建设所需的有线无线网络、服务器、视频监控等运行环境的建设工作。对在智慧化数字城管规划监控布点范围内探头接入统一平台,共享共用视频资源。(此项工作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市住建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2.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按照“先进适用,符合验收标准,满足基本功能”的建设原则,并结合朔州实际,制定技术方案,基于政务云中心和大数据技术建设全市统一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构建多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多级联动的业务执行及监察技术体系,打造“大城管”格局。(此项工作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

  3.监督指挥中心场地建设。

  市级监督指挥中心规划建设在朔州市七里河湿地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仓储用房一层,主要功能是城市管理的综合集中受理和统一调度指挥中心,也是市应急指挥中心和智慧城管系统集中展示中心,能满足“智慧城市”模式下的对城市公共区域综合管理的各类复杂、应急调度指挥要求和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展示。(此项工作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市住建局和市园林处配合。)

  各区(县)指挥中心硬件系统建设、工具软件及监督管理数据无线采集设备的购置由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综合数据普查。

  信息普查涉及市本级和所辖区(县)。一是按照国家标准,结合实地调查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单元网格进行精细划分和编码;二是实地勘测调查,对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共六大类地物目标(城市管理部件)按技术规范的精度要求进行地理定位和描述;三是由部件管理的责任部门提供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信息。通过上述地毯式普查,建立覆盖全市的全面、准确、完整的城市管理部件基础数据库。

  (1)市、区(县)住建部门会同同级规划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单元网格划分和编码,绘制单元网格图集,按地理定位精度要求,制定数据入库规范。

  (2)市、区(县)住建部门牵头组织与项目招投标确定的专业勘探测绘企业开展综合信息普查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全部普查数据的汇总入库。按照《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与普查》的普查标准和《普查工作方案》的分工与要求,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由本部门管理、位于公共空间且与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城市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的标注和相关信息,配合普查工作。

  (3)区(县)政府和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配合专业勘探测绘企业对本级及下属部门管理位于公共空间且提供公共服务有关的城市部件的普查工作。

  5.成立监督指挥中心。

  依据国家智慧城管组织体系建设的要求,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智慧城管建设模式和经验,并结合朔州市规模和行政管理体制,整合现有市城建指挥中心(12319热线)组建市监督指挥中心,围绕建立和完善监管分离的城市管理思想,构建具有朔州特色的“一级监督、二级指挥”智慧化城市管理模式。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营,履行对各级城市管理职能部门的评价考核,案件的派遣,综合协调的职责,是城市管理体系的实体机构。市级监督指挥中心接线坐席岗位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此项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市编办和人社局配合。)

  区(县)政府和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区(县)级指挥中心,负责该区(县)所辖的专业部门的问题派遣和跟踪,并接受市级指挥中心的管理。

  6.建立高素质的监督员队伍。

  监督员队伍在智慧城管体系中承担着主动巡逻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实施专项普查等任务,是城市管理问题重要的发现手段。参照其他城市经验,采取养事不养人的原则,通过市场化外包方式组建高素质的市级监督员专业化队伍,全面提高智慧城市管理的质量,有效降低城市管理成本。对涉及智慧城管系统运行的各类人员统一进行法律、业务、综合素质培训。(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人社局配合;区(县)监督员队伍由各(区)县政府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组建。)

  7.编制《指挥手册》。

  《指挥手册》是实现智慧化城市管理流程的标准化、纲领性文件,是城市管理平台运营基准,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做好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指挥手册在审核完毕后,由领导小组以市政府正式文件下发相关参与单位并严格执行。同时依照智慧化数字城管建设和运营的要求,制定智慧城管管理和运行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市政府信息中心配合。)

  8.建立考核评价体系。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制定项目建设工作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智慧城管系统高效运行。要通过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制度对城市管理状况进行点评、采用公示制度加强公众的监督力度、将城市管理的评价纳入市政府考核的内容、积极探索采用基于评价结果的奖惩措施等方法,切实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引导智慧城管工作健康发展。(此项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市政府信息中心配合。)

  9.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

  为避免重复投资,节约建设资金,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住建局和市政府信息中心具体负责,整合全市各级政府和市直部门已建成的信息系统资源,对接智慧城管系统,共建共享。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利用市政务云平台提供支撑平台和网络通道;市住建局负责整合全市城管信息资源,把12319服务热线号码升级为智慧城管各级平台服务热线号码;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市公安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提供视频监控设施和信息资源;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各类人口、企业、政府审批以及城市GIS数据、卫星影像图数据、空间地名数据、三维地图、管线数据、三维街景数据等,以上均无偿提供给智慧城管系统使用,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方便。区(县)参照市本级做法,有效整合本地区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三)试运行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开展朔州市智慧城管平台主要系统功能测试和系统联调。在试运行过程中各参与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协同工作平台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对事部件进行查漏补缺、对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和必要的扩充修改,调整完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等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信息中心会同市住建局负责。)

  (四)验收阶段(2018年6月底前)。

  按照住建部的有关技术规范,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并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测试和验收,系统验收后正式启动投入运行。(此项工作由市政府信息中心会同市住建局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施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市政府成立朔州市智慧城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政府信息中心等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对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营工作进行统筹和高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区(县)政府和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县)政府和管委会主要领导负责主持筹建工作。项目建设期间总体上可由城管部门牵头负责筹建,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各区(县)城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二)立足全局,明确责任。智慧化城市管理涉及众多的专业部门,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市住建局和市政府信息中心是这项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的牵头部门,所有涉及到分工的单位和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密切协同,按照有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敷衍塞责。凡是因组织领导不力而影响工作进度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三)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无论在前期准备还是实施阶段,务必精益求精,注重实效,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既要学习兄弟城市的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大胆创新,形成有朔州特色的管理方法,真正体现朔州改革创新的理念、思路、方法和手段。

  (四)创造条件,搞好保障。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内容丰富,需要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各种有效保障。在市政府给予充分保障的同时,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在工作实施的每个阶段,对人、财、物以及信息资源等调配使用上,要主动亮绿灯,不能卡脖子、出难题,搞本位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牵头负责部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全力协助解决,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工作任务。

  区(县)政府要参照本方案,制定适合本区(县)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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