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方案》的意见
2017年10月26日 来源:朔州市政府办公厅

  朔政办发〔2017〕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的方案》,省政府领导明确批示“逐条认真抓好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切实做好补短板各项工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去一降一补”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为主攻方向,着力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到2020年,通过加快补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增加和激活有效需求,实现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产业层次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1.产业扶持。(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转移就业。(市人社局负责)

  3.异地扶贫搬迁。(市扶贫办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社保兜底。(市民政局牵头,市人社局负责)

  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建设

  加快实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增强流域和区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包括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等工程。(市水务局牵头,市农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包括地下排水管渠建设、排涝除险设施建设、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雨水源头减排工程等。(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农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软硬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最后一公里”水电气路工程。(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经信委负责)

  3.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国网朔州分公司、山西地电朔州分公司负责)

  4.推进城市地下管(廊)等公共设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程。(市住建局负责)

  5.实施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75%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超过50%,劣Ⅴ类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张(其中为社会办医疗按不低于0.51张预留规划空间)。尽快设置一所市级中医医院(每千人口床位数0.55张,每千人口中医类职业(助理)医师达到0.4人)。积极推进朔州大医院项目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市办专科医院建设,设立市级综合性医疗中心。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人力配置标准为每千人口0.26--0.3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临床人员按照每床1:1.7配备,强化相关设备配备。(市卫计委负责)

  7.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全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市文化局负责)

  (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以品牌和质量安全为核心发展精品农业,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狠抓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1.以产业升级和提高效率为导向,推动工业设计和创意、信用评级、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市经信委负责)

  2.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推动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向技术创新、融合创新方向发展。(市科技局负责)

  3.推动教育培训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市教育局负责)

  4.推动健康养老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市卫计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市文化局负责)

  6.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市旅发委负责)

  (六)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

  促进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等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

  1.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市发改委负责)

  2.建设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瞄准国际科技前沿,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启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建设。(市科技局负责)

  (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电子信息产业升级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组织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在关键领域拥有一批自主核心技术,实现重点领域向中高端的群体性突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

  一是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三五”专项规划,抓紧研究制定各领域补短板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全面实施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依托重大建设项目库,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加快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优化项目环评审批。三是充分发挥全市促进投资局际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协调推进,形成合力。

  (二)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资本对补短板的引导带动作用。

  一是以易地扶贫搬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大政府投入。二是推动国有资本加大短板领域投入。电信企业要加大电信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不断提升网络供给能力和支撑水平。电网企业要加快农村电网和城市配电网改造。

  (三)促进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建设。一是进一步放开基础电信运营等领域,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 、新业态发展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采取有效举措,对民办与公办机构在市场准入、职称评聘、社会保险定点等方面同等对待。二是督促有关方面对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及时整改。三是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拿出一批有现金流、有稳定回报预期、对民营企业有吸引力的PPP项目,向社会集中推介,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四)加强对补短板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一是发挥抵

  押补充贷款(PSL)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作用,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引导商业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安排中长期贷款投放并确定适宜的贷款利率水平,不得随意抽贷、压贷、断贷,依法维护银企信贷关系,在审慎经营前提下,通过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推广落实债权人委员会制度,“一企一策”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工作;引导商业银行建立健全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吸引保险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等开展股权投资。

  (五)高效吸引外资参与补短板建设。一是加快落实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出台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二是稳步推进企业外债登记制管理,便利企业境外融资,支持实体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六)改革完善有利于补短板的投融资体制。一是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原则,贯彻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二是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进程,打破行业、地区壁垒和行政垄断,切断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间的利益关联,建立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三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七)强化督查问责。强化补短板工作督查问责和奖惩机制建设。一要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和审批核准进度。全面清理已受理的项目申请,即时办结;着力加强项目用地、资金等方面保障措施,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对举报反映项目审批拖延等问题,经核查属实的要从严追究责任。二要抓紧研究建立补短板工作奖惩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和保护机制,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环境。对补短板工作效果显著的县区,在重大生产力布局、重要改革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对补短板工作进展滞后的县区,采取约谈督促、减少项目和资金安排、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惩戒,确保将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落到实处。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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