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与智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2016年08月18日 来源:朔州市政府办公厅

朔政干发〔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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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朔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4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与智同志任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

  刘培武同志任朔州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水资源征费稽查队)主任。

  免去:

  王茂兴同志朔州市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李日明同志朔州市桑干河水利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久臻同志朔州农校(农技学院)校长职务;

  王喜同志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综改办)调研员职务;

  刘守君同志朔州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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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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