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07月30日 来源:

  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发〔2009〕42号),设立朔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和朔州军分区双重领导。

  【主要职责】

  (一)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依法审批相关事项。

  (三)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

  (五)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发放防空防灾警报。

  (六)负责开发利用和管理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理论和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八)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

  (九)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

  (十)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的相关工作,消除空袭后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朔州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外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牵头处理人民防空突发应急事件;组织人民防空干部培训和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负责人事劳动、机构编制管理和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制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人民防空系统行政执法。承办人民防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组织人民防空普法教育和法制培训。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公民和学生防空教育训练,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程的安全、防火、防汛工作;落实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平战功能转换措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拟定并组织落实全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功能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建设、质监、监理进行管理和监督;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进行初审;对全市大型人民防空工程和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统计和技术档案管理。

  组织拟定全市人民防空战备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及其他各项保障方案,并组织演练;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机构建立和落实;组织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负责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战时组织城市防空管制,消除空袭后果,协调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拟定全省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信息化建设方案;组织人民防空信息化设施建设和通信警报建设;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防灾警报发放。

  编制全市人民防空经费预算,管理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监管人民防空规费的收缴和使用;参与人防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

  另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人员编制】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核定机关工勤人员全额事业编制1名。

  【部门领导】

  主  任:

  副主任:张国清  杨为洲

  调研员:马惠荣

  副调研员:苗金凤

  【下属单位】

  (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2)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单位地址:蒙银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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