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水务局
2017年08月14日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发〔2009〕42号),设立朔州市水务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河、湖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全市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定河、湖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文工作。负责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全市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市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七)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全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市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二)负责全市渔业、渔政检验工作。指导全市渔业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组织、指导水生生物病害防控工作。

  (十三)配合市公安局,参与全市大型水利枢纽、重点水利设施、防洪险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水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宣传、信访、政务督查工作;协调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起草水利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水利工作政策;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渔政执法;协调县际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

  (二)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承担市级水利资金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水利规费征收;承担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三)农村水利科。

  提出全市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负责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小型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编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研究提出乡(镇)供水、排水和农村饮水政策;负责大型农村饮水供水工程设计审批工作。

  (四)规划技术科。

  拟定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内流域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审核全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权限,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有关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负责市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

  编制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贯彻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组织水利科技成果鉴定;组织指导节水技术示范应用;承办水利外事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另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人员编制】

  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核定机关工勤人员全额事业编制1名。

  【其他事项】

  (一)防汛抗旱职责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二)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全市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执行。由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部门领导】

  局  长:于太明

  副局长:陈江斌   梁文晓

  总工程师:贾兴洲

    调研员:姜世福

  副调研员:周晓东  李德红

  【下设单位】

  (1)水利物资供应站(农田节水技术推广站)

  (2)水利勘测设计院

  (3)右玉水土保持试验站

  (4)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水资源征费稽查队)

  (5)水利工程管理站(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6)水土保持站

  (7)神头泉域管理处

  (8)桑干河水利管理局

  (9)镇子梁水库管理局

  (10)七里河水库管理站

  (11)引黄工程协调联络办公室

  (12)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13) 西山引黄灌溉管理局

  (14) 朔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单位地址:市府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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