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发〔2009〕42号),设立朔州市教育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政务应急等工作。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
(二)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职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干部培训工作。
指导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
(三)规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招生计划;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承担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部门经费预算和决算;承担局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监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
(四)基础教育科。
承担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疫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
(五)职业教育科。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
(六)成人教育科。
承担全市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牵头拟定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审批或报批民办学校(包括培训机构)。
(七)思想政治教育科。
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党的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学校的稳定工作、政治保卫工作以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有关工作。
另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核定机关工勤人员全额事业编制2名。
【部门领导】
局 长:刘贵龙
副局长:王 忠 石珠瑜 霍秀荣
纪检组长:齐国强
正处级督学:王森
副处督学:荆斌 王强 吴文忠
副调研员:王宝成
【下属单位】
(1)教学研究室 (2)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3)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4)教学仪器供应站 (5)教育培训中心
(6)教育电视台(电化教育馆) (7)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8)职业技术学院 (9)朔州电大分校(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10)电大继续教育中心 (11)聋哑学校 (12)市直机关幼儿园 (13)市直机关第二幼儿园 (14)实验小学
(15)第二小学 (16)第三小学(原铁路小学) (17)第四小学 (18)第五小学(原平朔一小) (19)第六小学(原平朔二小)
(20)第七小学(原一电小学) (21)第八小学(原二电小学) (22)第九小学 (23)第一中学 (24)第二中学
(25)第三中学(原铁路中学) (26)第四中学(原平朔中学) (27)第五中学(原神电中学) (28)第六中学(原电建小学)
单位地址:朔州市长宁街1号朔州师范院内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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