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原则,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突出问题,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依法依规、应清必清、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目标,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需要,以服务便民利民、创新创业为导向,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础上,对市级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度精简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主要任务
一是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范围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对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及其他权力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在办理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包含证照(执照、证件)、证明、批准文件等其他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必须通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具>方能提供的申请材料)。要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条件;推动部门协同,减少群众跑腿;加强后续监管,减少无谓证明。二是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清理范围为年检事项,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或者其依法委托其他组织,对已取得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前保留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及其他权力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相关证照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定期检查,或者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进行的定期检验、检测;政府指定培训。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或者其依法委托其他组织,为核发相关证照,延续相关证照有效期,进行证照年检等,要求行政相对人参加的培训。对于无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的年检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年检的应当说明原因;对于无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的政府指定培训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政府指定培训予以规范;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宜取消,但不符合“放管服效”有关改革精神的年检事项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提出取消意见;对于法律法规仅明确行政审批等事项相关证照需要进行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但没有作出具体规定的,根据合理、便民和紧扣审批事项存续、监管的原则确定其年检周期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尽量减少一年一检情况;改变管理方式,推动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
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阶段(2017年6月底前),《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印发后,由市编办(市审改办)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开展相关培训。第二阶段:部门梳理阶段(2017年7月底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认真填写《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汇总表》、《年检事项清理汇总表》、《政府指定培训事项清理汇总表》。第三阶段:审核审查阶段(2017年9月底前),市编办(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对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报送的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进行审核、审查。第四阶段:确认实施阶段(2017年10月底前),清理结果按程序审定确认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统一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及时运行。董娟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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