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6年行动计划
2016年04月19日 来源:朔州市政府办公厅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攻坚之年。为切实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根据《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6年行动计划》和《朔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14-2020年)》,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六大发展理念,乘势而上,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年度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完善提质工程。 坚持7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基础条件。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公路提质工程。实施县乡公路改造、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完成县乡公路改造1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窄路加宽8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现有较大规模集中联片供水工程和管网延伸,新建和改造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83处,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工程的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合格率和供水保证率,巩固和提高全市6个县区222个自然村10.61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标准。(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城中村、近郊村、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和距离燃气管线近且规划整齐地势平坦的村庄为重点,推进燃气管网进村入户。(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营造林和村庄绿化。按照“山上治本、身边增绿、生态富民”的原则,完成营造林17.43万亩;开展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校园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完成30个村的村庄绿化。(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2.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不断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学校校舍、运动场所、图书、计算机、实验仪器、课桌凳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浴室、照明路灯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新建改扩建9所农村幼儿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完成19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组织27名(其中右玉县12人、平鲁区15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主治以上医生对口支援9所乡镇卫生院(其中右玉县4所、平鲁区5所)。改善18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环境,购置设备,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统筹城乡文化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健全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正常运转。将“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纳入工程主要内容,以蕴含历史文化记忆的乡村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为对象,通过科学方法和步骤,厘清乡村文化资源底数,激活文化记忆,完善文化体系,传承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为建设文化强市奠定良好基础。(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推进全民登记参保计划,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鼓励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更好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0个。(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农村广播电视。继续实施好农村卫星户户通项目,启动实施农村卫星数字农家书屋工程。(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二)农民安居工程。扎实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房改扩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1.采煤沉陷区治理。加大力度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再启动4个县区8个乡镇23个村6117户16222人的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再启动65户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工作。加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工程治理,推进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工程治理。(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3.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建。对6970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完成700户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易地扶贫搬迁。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以贫困地区群众稳定脱贫为目标,采取行政村就近集中、建设移民新村集中、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依托乡村旅游区、插花安置、货币安置等多种搬迁安置模式,对建档立卡、有易地搬迁意愿的2530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同步搬迁1000人。(牵头单位:市扶贫服务中心)

  (三)环境整治工程。不断深化改革,推进金融创新,引进大型专业化企业,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集中力量解决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等问题,提高农民群众的宜居和健康水平。

  1.农村垃圾治理。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按照“人员队伍、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村容整饰、长效管理机制”五个全覆盖的总要求,落实市县乡村清洁配套资金;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15座;深入开展农村积存垃圾整治、“四堆”清理和村容整饰工作,达到省、市级考核标准,创建乡村清洁达标村580个;建设6座以上乡村垃圾卫生填埋场;按照国家关于农村垃圾治理“五个有”的要求,完成市县两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启动山阴县农村垃圾治理示范县建设,为广大农村居民创造更为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山阴县试点县建设;以农民安居工程集中安置地和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为重点,引进大型专业化企业,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研究探索不同类型区域的污水处理模式、路径。(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完成9500座农村改厕任务,注重推动农村学校、公厕卫生改造。(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4.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按省计划引导和规划投资建设无害化处理场及其配套设施;支持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村)标准化改造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扶持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散养密集区的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牵头单位:市农委)

  (四)宜居示范工程。继续做好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工作,打造和命名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引领“十三五”期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向。

  1.扎实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2016年,全市启动1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其中申报省级6个、市级4个。各县区都要结合实际工作,确立一定数量创建村,开展创建工作,命名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牵头单位:市农委)

  2.重视“人的新农村”建设。完成665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文明素养。加强乡风文明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农委)

  3.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制定和完善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制度,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修复,2016年重点做好1处国家级(山阴县旧广武村)、2处省级(右玉县云石堡村、平鲁区凤凰城村)传统村落保护的协调指导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4.扎实推进乡村旅游工作。扎实开展旅游扶贫工作,组织乡村旅游典型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出台乡村旅游标准和农家乐客栈标准,编制乡村旅游产品线路宣传手册。(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5.农村公共浴室和公共厕所建设。在省市两级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启动6个农村公共浴室建设工作,探索农村公共浴室建设模式及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在条件具备的生态休闲和文化旅游创建村建设6个农村公共厕所。(牵头单位:市农委)

  三、进度安排

  (一)2016年4月底前,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年度任务全部分解各县区,各县区要制定2016年行动计划,逐级上报备案。

  (二)2016年5月底开始,各成员单位、各县区要启动工程调度制度,实行工程进度月报送、月会商。市农村人居办将对各县区工程进度进行月通报。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工程进度通报机制。

  (三)2016年7-8月,市农村人居办组织“四大工程”半年督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帮助解决问题,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2016年12月,市农村人居办对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考核。结合平时工作、平时督查综合打分,打分情况要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牵头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宏观指导。要切实落实县级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主体责任,县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组织领导、督促检查。乡(镇)、村作为实施主体和建设单元,要抓好工程实施,确保质量进度。

  (二)突出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岗位、责任人。市、县两级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要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努力形成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民主决策,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积极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用好“一事一议”办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依据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建立平时工作、平时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各县区要根据本县区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健全奖惩激励制度,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五)严格廉政监督。要按照“三严三实”、“六权治本”的要求,把廉政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努力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把实事办实办好。

  (六)营造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采用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多视觉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众的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好现场学习观摩活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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