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17〕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23日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4日
朔州市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文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朔州”和“塞上明珠”的客观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和发展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传承弘扬右玉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的目标,坚持大地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相统一,科学规划,创新机制,优化布局,整体推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进一步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推动林业生态建设迈出新的更大步伐,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两山”理论的示范区,争取早日实现全域绿化目标。
二、目标任务
全市每年造林25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2020年右玉县率先实现全域宜林荒山基本绿化,2030年实现全市全域宜林荒山全部绿化。2018年全市计划营造林25万亩(国家、省级工程8.47万亩,县区工程16.53万亩)。其中朔城区6万亩、平鲁区4万亩、山阴县2.5万亩、怀仁县1万亩、应县3.5万亩、右玉县8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以国家省级工程为依托,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打好造林绿化攻坚战。
统筹安排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京津冀生态屏障区建设工程、植被恢复费造林等省级重点工程。坚持适地适树、混交造林、优先发展经济林的原则,抓住良好发展机遇,坚定信心,科学规划,攻坚克难,整体推进,打好造林绿化攻坚战,实现我市山区、丘陵区宜林荒山荒坡基本绿化。利用好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积极争取将沙化耕地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范围。到2020年,全市要争取国家省级重点工程30万亩。2018年计划完成国家、省级工程8.47万亩,其中朔城区2万亩、平鲁区1.98亩、山阴县0.2万亩、怀仁县0.14万亩、应县1.5万亩、右玉县2.65万亩。
(二)以县区造林工程为重点,开拓创新,迎难而上,推动我市造林绿化再上新台阶。
根据各县区宜林地状况,将全市每年25万亩造林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各县区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县区工程保证足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要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原则,县区造林工程建设与国家工程、省级任务同步实施,整体推进。规划布局要重点集中在通道沿线、城镇周边、河流沿岸等重点区域。要按照确定的任务和标准要求,搞好造林作业设计,严格按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和检查验收。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县区工程16.53万亩,其中,朔城区4万亩、平鲁区2.02万亩、山阴县2.3万亩、怀仁县0.86万亩、应县2万亩、右玉县5.35万亩(包括省市支持右玉绿色发展的造林任务)。
(三)以经济林增收为突破,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坚持经济林优先的原则,不论是国家、省级工程,还是县区工程,能种植经济林的尽量选择发展经济林,进一步提升经济林经营水平,提高经济林经营效益。经济林建设要尽量集中连片,规模发展,以便于对接市场,尽快形成产业优势。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要新建10个经济林示范园,每县区都要新建1-2个面积不低于500亩的经济林示范园。在进一步扩大杏、李、苹果、葡萄、枸杞、沙棘等现有经济林种植面积的同时,积极引进米槐、钙果、文冠果等经济林新品种。经济林的引种、示范和种植,要积极对接和扶持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林业新型主体。要抓好经济林提质增效、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等工作。紧紧抓住省市支持右玉县沙棘林改造的良好机遇,加快全市现有30多万亩沙棘林提质增效改造。今年秋冬和明年右玉县改造任务为13万亩,其中2017年秋冬完成 5万亩。
(四)以义务植树为引领,创新思路,全民参与,形成全社会搞绿化的强大合力。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总体推进造林绿化工作。要将全民义务植树、部门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农村造林和城镇造林绿化美化结合起来,林业部门抓林业和各部门办林业结合起来,形成全社会抓造林绿化的强大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自费购树,亲手栽树,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按照“一乡一条路、一村一片林、人均五棵树”要求,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和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对环村道路、主干街巷和庭院周边进行绿化美化。到2020年,完成四旁植树1200万株(义务植树600万株),其中2018年完成四旁植树400万株(义务植树200万株)。
(五)以全域管护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加大全市林木全域管护工作力度,整合各类林地管护项目,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继续组织实施好175.74万亩国家天保工程、187.85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和5年内新造幼林地的管护。对未纳入以上三项管护工程范围的113.6万亩林地,市县拿出管护资金进行严格管护,确保林木全域管护措施落到实处。2018年全市林木管护面积为518万亩,其中朔城区76万亩、平鲁区118万亩、山阴县57万亩、怀仁县54万亩、应县68万亩、右玉县145万亩。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加快成立市级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应急演练,努力做到网格化、专业化、科学化防护。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应急防治体系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四、主要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
各级都要加强造林绿化目标责任的考核。各县区是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都要切实把造林绿化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搞好组织发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工作。要亲自参与研究本辖区、本单位的植树造林规划,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林业部门要牵头抓好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发改、财政、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林业部门作为经济林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干果、水果和特色经济林实行统一管理。
二要积极探索,创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探索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造林投入新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林业建设专项基金,用于林业发展。建立造林绿化工程市级奖补制度。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需市级配套的,市级给予足额配套;县区造林工程,完成市级安排的计划任务的,市级给予200元/亩的奖补,没有完成任务的不予奖补;对新造沙棘、枸杞、连翘、文冠果和米槐、杏、李、枣、苹果等经济林,经验收合格的,在200元/亩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300元/亩奖补。对零星发展的经济林也要给予一定的奖补;沙棘林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在省级补助200元/亩的基础上,市级给予200元/亩补助;对未纳入国家省级管护工程范围的113.6万亩林木,市级给予2元/亩的管护补助。对市级补助项目和资金要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检查验收办法,要严格审核把关,经过县区自查、市级核查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奖补。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区,要加大奖补力度。各县区也要建立稳定的林业建设专项基金,全面整合区域内国家及省级各项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捆绑使用农林水、扶贫等涉林资金。积极推进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工作,组建面积百万亩以上的国有林场,将朔州西部涉及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右玉县四县区所有集体公益林进行委托经营。把需要改造更新的天然沙棘林的经营权流转给沙棘加工企业,鼓励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基地”等经营模式与农户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健全林农风险保障机制,积极推进经济林参保工作,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要积极探索集体林场、林地认养、生态庄园建设等办法和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开发林下产业,参与生态建设。
三要科技兴林,规模造林,切实提高造林绿化质量。着力解决经济林增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制约当前林业建设的关键技术。要加强林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科技示范、科技入户、科技下乡活动,组建专门的经济林专家团队,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困难立地条件造林要运用先进造林技术,积极推进PPP模式。规模造林不仅有利于成活和管护,而且能形成规模,发挥整体效益。各县区每年要确定1-2个集中连片的重点工程,工程面积原则上达到3000亩以上。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苗木高度力争达到1米,杨柳等阔叶树胸径力争达到3公分。同时,在工程实施中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树种搭配要坚持乔灌、针阔结合,大力营造混交林和复层林等。要坚持以“五个一批”为载体,通过造林务工、退耕奖补、管护就业、经济林和林业产业增收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努力在一个战场打赢造林绿化和脱贫致富两场攻坚战。
四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掀起植树造林新高潮。大力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企业、生态单位等活动,形成人人植绿、爱绿、护绿、播绿的良好社会风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要大力宣传全市造林绿化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基层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为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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