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安办字〔2016〕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宁夏石嘴山市林利煤业有限公司“9·27”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16]62号)、《关于对太古高速“9·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16]6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
近期,先后发生了宁夏石嘴山市林利煤业有限公司“9˙27”瓦斯爆炸事故、太原到古交高速公路2号隧道“9˙27”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各县区特别是煤炭、煤监、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杜绝麻痹思想,举一反三组织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行业统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要坚持以行业为统领,有针对性专业化的开展四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道路交通方面,交警部门要合理安排路面警力,加强主要时段和重点路段的管控,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排查过境特别是途径危化品车辆;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危货运输企业的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二是打击非法采矿方面,各有关县区要开展全面排查,国土、煤炭、安监、公安、供电要组织联合督查组,对有关县区进行督查抽查,要坚决制止私挖滥采,同时要严厉打击生产矿井超层越界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行为。通过采取部门联合惩戒,执法司法衔接等有效措施,杜绝煤矿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领导带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县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安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业突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责任、措施和工作落到实处。要真正查出隐患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层层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
附件:1、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宁夏石嘴山市林利煤业有限公司“9·27”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省安委办《关于对太古高速“9·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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