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朔州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7年08月25日 来源:朔州日报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安排,我委通过对朔州市污水处理厂成本监审、前期调研并举行听证会,上报市政府后,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定调整朔州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我市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吨调整为0.95元,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吨调整为1.4元,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朔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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