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在朔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一、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1229万元,为预算的106.4%,下降9.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276607万元,为预算的96.3%,下降7.7%。
2016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77672万元,为预算的111.7%,增长4.1%。其中:增值税完成158091万元,为预算的156.3%,增长59.5%;营业税完成36094万元,为预算的60%,下降47.6%;企业所得税完成19076万元,为预算的83.1%,下降34.5%;个人所得税完成10093万元,为预算的88.7%,增长0.3%;资源税完成47815万元,为预算的103.1%,下降0.1%;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5962万元,为预算的122.3%,增长7.8%。
非税收入完成113557万元,为预算的91.9%,下降3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39757万元,为预算的122.7%,增长12.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6370万元,为预算的100.7%,下降53.6%;罚没收入完成22604万元,为预算的115%,增长14.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8145万元,为预算的77.4%,下降67.2%;其他收入1684万元,为预算的62.5%,下降52.6%。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38万元,为预算的98.4%,下降1.2%;国防支出3591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2%;公共安全支出7683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8%;教育支出240244万元,为预算的96.2%,下降7.7%;科学技术支出4645万元,为预算的99.8%,下降49.8%,主要是2016年科技馆主体工程完工,相应安排的支出减少;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065万元,为预算的97.5%,增长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407万元,为预算的97.9%,增长22%;医疗卫生支出127070万元,为预算的99.4%,下降1.4%;节能环保支出38004万元,为预算的74.7%,下降26.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8656万元,为预算的99.9%,增长21.8%;农林水事务支出179674万元,为预算的95.3%,下降23.2%;交通运输支出31950万元,为预算的95.8%,下降3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181万元,为预算的99%,下降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4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5.9%;金融支出24923万元,为预算的99.6%,增长479.6%,主要是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注资;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307万元,为预算的67.5%,下降79.6%;住房保障支出42577万元,为预算的98.2%,下降21.9%;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7598万元,为预算的98.6%,下降43.6%;其他支出6699万元,为预算的92.1%,下降45.2%。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620万元,为预算的100.6%,下降1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82241万元,为预算的98%,下降3.7%。
2016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42340万元,为预算的113.6%,增长3.6%。其中:增值税完成75803万元,为预算的161.8%,增长42.9%;营业税完成8892万元,为预算的45.8%,下降51.7%;企业所得税完成4930万元,为预算的69.7%,下降59.6%;个人所得税完成3953万元,为预算的79.9%,下降3.4%;资源税完成31559万元,为预算的106.6%,增长2%。
非税收入完成40280万元,为预算的71.8%,下降44.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6073万元,为预算的122.5%,增长22.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6242万元,为预算的157.3%,增长59.2%;罚没收入完成9429万元,为预算的157%,增长55.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341万元,为预算的22.5%,下降92.8%。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376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6%;国防支出3285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7.3%;公共安全支出3791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5%;教育支出40274万元,为预算的99.8%,下降6.3%;科学技术支出2719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74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5万元,为预算的95.6%,下降49%;医疗卫生支出23110万元,为预算的99.9%,增长6.5%;节能环保支出4870万元,为预算的53.3%,下降64.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287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1%;农林水事务支出9037万元,为预算的96.6%,下降59.3%;交通运输支出6231万元,为预算的96.2%,下降33.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53万元,为预算的99.5%,下降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6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5%;金融支出24923万元,为预算的99.6%,增长1817.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17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27.5%;住房保障支出1726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4%;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4525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3.3%;债务付息支出1149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6.2%;其他支出50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80.1%。
3、省对我市、市对县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省财政对我市下达转移支付646489万元,增长3.26%。其中:一般转移支付390332万元,增长12.38%;专项转移支付256157万元,下降8.1%。
市对县区转移支付609709万元,下降5.1%。其中:一般转移支付345177万元,增长9.5%;专项转移支付264532万元,下降19.2%,主要是2016年省下达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较上年减少;2015年省返还平鲁区两权价款入市级收入,相应安排平鲁区支出,抬高了当年补助基数。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8094万元,为预算的75.2%,下降28.2%;基金支出执行161961万元,为预算的75%,下降1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593万元,为预算的251.9%,增长151.9%;基金支出执行7742万元,为预算的75.8%,下降17.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722万元,为预算的19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执行7456万元,为预算的100%。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08万元,为预算的67.1%;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78288万元,为预算的90.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15989万元,为预算的82.6%,当年收支结余62299万元。
(五)债务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债务限额1131100万元,其中:市本级405600万元;为了平衡全省债务结构,年底核减我市债务限额99100万元,其中市本级27500万元。核减后,全市债务限额1032000万元,其中市本级378100万元。
2016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140000万元(市本级留用49212万元,转贷各县区9078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转贷置换债券127318万元,市本级留用33899万元,转贷各县区93419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这些债券资金对我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积极应对挑战,财政收入企稳明显。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煤炭市场疲软的现状,我们在召开财税银联席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收入形势,逐月改进征收举措,着力加强调度的基础上,主要抓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建设领域税源检查。重点是清理陈欠税款、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税收漏洞,全年入库1.2亿元。二是开展了煤炭税收专项稽查。由国、地税按照工作职能,协调各县区相关部门,依托治超点派驻工作组,加大对各种储煤、洗煤企业的稽查、评估力度,防止跑冒滴漏。通过稽查、评估共入库1.67亿元。三是对“两权价款”进行了追缴。会同国土部门对41家煤矿应缴未缴2015年底前采矿权价款进行了催缴。共追缴价款8.44亿元。上述三项工作的开展,对年度收入形成了较大的补充和推动。
2、深化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日趋精细。一是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更加细化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并全部报请人大批准。编制我市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更加全面、科学的反映我市财务状况。二是着力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控制上,2016年市本级公务接待费安排580.5万元,同比下降19%;车辆运行维护费安排3123.7万元,下降30%。实现了“三公经费”连续4年大幅下降。三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初步统计,全年市级共执行政府采购项目496个,执行金额2.6亿元,较采购预算2.83亿元节约0.23亿元,节约率8.13%。四是扎实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遏制编制虚假报表、调节粉饰利润、偷逃税等违法违规问题,有效地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五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除涉密部门和涉密项目外,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接受全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
3、创新工作举措,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做好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有关工作要求,细致梳理存量债务,编制债务置换方案,共完成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26.73亿元,其中:新增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14亿元。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融资能力。根据市政府的安排,牵头与建设银行山西分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分别组建了100亿元的经济发展投资基金和100亿元的城市发展投资基金,将为我市民生事业、产业转型、扶贫发展等领域和重大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以及国家、省重大交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这样既可有效应对政府债务限额对政府融资的限制,又增强了政府的融资能力,且不直接增加政府债务。三是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组建成立了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银行资本,助推中小微企业“越冬”。全年共为山西华森木业有限公司、应县五星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等26户企业提供了融资担保,帮助企业贷款10170万元,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了初步破解。
4、强化民生保障,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在收入形势严峻的挑战面前,我们始终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科学测算支出,强化资金调度,较好地保障了全市重点和民生支出。特别是在民生保障上,全市民生支出1001743万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7%,较上年略有提高。一是加大支农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稳定支农投入增长机制,农林水支出179674万元,有力保障了农业产业化、农业经营规模化的扎实推进。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市教育支出240244万元,教育资金安排更加注重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城乡教育公平。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市本级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正确引导鼓励创业就业,共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407万元,增长21.97%。
二、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2017年预算安排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确保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政策相衔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要求,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整合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规范举债融资渠道,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进预算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二)2017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527万元,比上年增长8%,增收39298万元。如果将2016年收入按营改增后新的分享比例转换后,同口径比较,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6年增长8.21%。
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同口径增长8.21%,是基于全市经济稳步向好的基本判断,在实事求是、科学分析、通盘考虑的基础上确定的。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是考虑到我市财政收入已经连续三年下降,今年支持转型综改等新的增支因素,以及保工资、保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需要我们尽快扭转财政收入负增长局面。二是2017年煤炭价格有望在合理水平上保持相对稳定,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加快国企国资改革、推动开发区二次创业创新等重大改革举措的政策效应将陆续释放,发展的新动能新增长点将会加速形成,为财政收入好转提供了支撑。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财政收入增长由负转正,同口径增长8.21%,是个积极的、实事求是的目标,充分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78053万元,比2016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8.8%(系剔除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后的同口径比较,下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704万元,增长7.7%;公共安全支出62394万元,增长8.4%;教育支出223088万元,增长11.8%;科学技术支出7715万元,增长2.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72万元,增长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902万元,增长1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213万元,增长11.7%;节能环保支出23381万元,增长1.9%;城乡社区支出44471万元,增长5.6%;农林水支出95885万元,增长10.4%;交通运输支出20058万元,增长0.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046万元,增长5.9%;住房保障支出14293万元,增长3%;其他支出30567万元,增长6%。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待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财政将汇总各级预算,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10322万元,增长15.2%。其中:税收收入169190万元,增长18.9%;非税收入41132万元,增长2.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1228万元,同口径增长5.2%。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322万元,加上中央、省补助收入447426万元、调入资金11000万元,减去上解中央、省和补助县区等支出427520万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15万元,同口径(下同)增长3%;公共安全支出29752万元,增长4.6%;教育支出38347万元,增长2.7%;科学技术支出840万元,下降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38万元,下降1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47万元,下降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697万元,增长209.4%,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省下达一般转移支付全部留市级所致;节能环保支出6505万元,下降35.7%;农林水支出21131万元,增长46.3%,主要是上级一般转移支付留市级较多;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10万元,增长3.2%,;住房保障支出993万元,增长59.4%。
2017年,市级财政面临很大的收支平衡压力。上述安排是市财政在可用财力持续下滑、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严峻形势下,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项目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拟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公益资本性支出,以及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等措施,才得以平衡的盘子,在保基本、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其他支出区分轻重缓急、量力安排。
经汇总,2017年市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535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11万元,下降5.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57万元,增加137万元,主要是省商务厅拟举办的山西品牌丝路行活动,将由我市承办德国科隆国际食品展;车辆购置运行费2890万元(未安排车辆购置费),减少256万元;公务接待费488万元,减少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51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3.3%;预算支出安排107674万元,下降27.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60万元。增长43.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400万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9474万元,增长261.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16万元,下降7.8%;预算支出安排7116万元,增长79.7%。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6万元,增长7.4%;预算支出安排116万元,下降2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66742万元,预算支出安排616675万元,收支结余50067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7505万元,预算支出安排163348万元,收支结余64157万元。
三、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稳财政增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分解落实收入增收目标,明确征管责任,加强工作配合,形成征管合力。二是加强跟踪分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预测研判,切实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收入征管,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大户的监督检查,堵塞收入漏洞,深挖增收潜力。四是做实做优收入,统筹协调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占比的关系。五是主动联合市直有关部门,精准把握上级政策扶持方向和重点,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二)稳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履行支出预算执行的监管责任,强化结余结转与预算安排挂钩等机制,促进部门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持续改善。二是不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督促各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对应收回财政的存量资金,按规定时间全部上缴国库,统筹安排用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盘活存量资金挂钩机制,对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县(区)或部门,扣减转移支付或压缩部门预算规模并提请市政府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三是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快推进PPP项目落地,建立健全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两支投资基金的运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助推全市民生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稳改革支撑,促进财政科学发展。一是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节奏和力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提高预算的前瞻性。二是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信息公开要求,确保2017年预算、2016年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公开全部到位。三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助推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四是坚定不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以评价结果应用为关键,倒逼部门和县区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真正做到“用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四)稳民生保障,推进财政事业发展。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财政投入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二是推进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支持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监管。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跟踪监管,尤其要抓好财政脱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益。
(五)稳风险防控,确保财政稳健发展。严防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及时安排使用新增债券,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切实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的监管。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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