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从2017年11月15日开始对市直相关企业所有外包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内容是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工资支付、职工岗前培训、和防暑降温及特殊岗位津贴支付落实等情况。为了确保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的有效开展,支队成立了4个检查组,按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对市直相关企业所有外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违法情节严重或瞒报实际情况的企业单位,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用人单位不予配合、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依法给予重处,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记者刘淑花 通讯员闫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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