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冬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市住建局近日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进入冬期施工期后,凡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要立即停工。二是确需继续施工的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冬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保证措施,经监理审核,报各级安监机构、质监机构审查备案后,方可施工。三是冬期施工项目的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四是已实施基坑开挖及基坑支护的工程,基坑槽内应做好排水、保温措施。五是停工期间不得冒险从事各类危险作业。六是停工前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安全检查。七是进入冬期施工前,所有停建、缓建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已完工程部位进行检验评定,做好记录,存入工程档案。八是要充分利用冬闲时节,组织监管部门、相关企业进行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记者 董娟 通讯员 闫益民康慧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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